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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学院与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合作协议

(编辑:池州学院 日期:2016年10月15日 浏览: 加入收藏 )

        9月21日下午,池州学院与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校地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市中院举行。副院长阳光宁,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少强出席签字仪式并共同为池州学院实践教学基地揭牌,教务处处长黄海生、管理与法学院院长韩志才及市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签字和揭牌仪式。

通过前期沟通和协商,双方同意在相关领域开展全方位合作:在市中院建立池州学院实践教学基地,为知识产权等专业提供实践平台;在池州学院建立巡回法庭,借助我院的场地和设备开展庭审活动,增强知识产权专业学生对司法的感性认识;借助国家和省的“双千计划”,互派人员交流挂职,进行深度交流和合作。

(供稿:管理与法学院/编辑:檀向群/审核:丁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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