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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高校

我校与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化校地合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时间:2016年10月26日 信息来源:铜陵学院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继10月17日与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法律服务志愿者协议”后,我校又与市中院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交流。


  10月18日,我校法学院择优遴选六名大学生志愿者,参加了市中院组织的模拟法庭活动,志愿者们分别担任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原告代理人、被告角色。市中院民三庭派出专门人员担任辅导工作,在已审结案件中精心选择一起具有典型意义的侵犯商标权案件,和志愿者们一起详细研判材料,多次演练以熟悉庭审流程。庭审开始后,学生“法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有条不紊地引导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调解等庭审程序,“原告、被告”唇枪舌剑,据理力争。
  10月19日,法学院法律服务志愿者们还与法官们一起进行了文艺汇演的训练和彩排,志愿者们以如火的热情投入其中。


  这一系列活动的举办,既彰显了铜陵市中院坚持司法为民的新思维、新举措,开启了校地合作的新途径,也践行了铜陵学院“应用型、地方性、开放式”办学定位。我校大学生志愿者们纷纷表示,希望自己能秉持“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平”的信念,认真发扬“奉献、友爱、互助、服务”的志愿精神,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充分感知社会、体验法院生活,提升专业能力,为自己以后的法律人生打下坚实的基础。
  据悉,这两次校地合作开展的活动,已经录像均将作为参赛作品,参加安徽省法院系统的系列比赛。 (撰稿人:盛昌明  审核人:赵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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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铜陵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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